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建设运行的主管单位领导(集团总经理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支撑单位领导组成),主要负责实验室运行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。具体负责:
(1)确定实验室发展目标和重点创新研究方向;
(2)审议实验室体系重大人事变动(主任、副主任和领域专家);
(3)审议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;
(4)审批实验室基金使用计划和资助计划;
(5)监督和报告实验室建设与运行计划落实工作。
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每年举行不少于一次全体委员会议,根据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建议,确定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与研发投资,并提交集团审批。与会者不少于全体三分之二的会议决定即可生效。
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凌文院士担任主任,顾大钊院士担任副主任;成员由办公厅、法律事务部、战略规划部、财务部、人力资源部、煤炭生产部、电力管理部、煤制油化工部、企业管理部、科技发展部、环境保护部及神东煤炭集团、神宁煤业集团、国节能公司、北京低碳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。